博乐市采取“三步走”的方式,统筹城乡就业,切实解决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等重点人群的就业问题,努力实现“促就业、保稳定”的目标任务。截至目前,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012人,完成全年8700人目标任务的23.1%,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47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7.4%;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登记报到727人,实现就业669人,就业率92%。 一是推进各类群体进入企业稳定就业,扩大企业吸纳力度。对于新落地企业签订责任书,要求吸纳当地劳动者70%以上,确保当地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等群体重点向产业工人转变。 二是发挥各类短平快等项目的优势,引导外出就业有困难,不愿离乡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重点这类人员参加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技能培训和工程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短期技能培训,以提高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养一批符合产业要求的产业工人和技能人才,进而增加农牧民收入,拓宽就业渠道。 三是继续落实政策,搭建供需平台。对于吸纳当地劳动者就业的企业,进一步落实好社保补贴、岗前培训补贴、企业直补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就业、创业、培训各类政策,充分利用现有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劳动者,增加稳定就业的岗位,提升就业质量。同时开展企业岗位摸底,梳理企业需求,重点组织特定群体开展各类岗位对接活动,利用博乐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众微信平台等新传播媒体,组织召开专场招聘会,与企业座谈等方式,为企业和求职者搭建方便、快捷的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