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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及保健医简章

日期:2019年07月24日

来源:博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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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博乐市学前双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博乐市党委、人民政府的会议要求,博乐市第七幼儿园将于2019年9月开始开园招生。结合目前博乐市学前教师队伍现状及博乐市第七幼儿园办园规模,为确保今年9月能够正常开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24名,保健医2名,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现已在博乐市从事教育工作的市聘教师。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志愿从事学前教育工作和学前保健 工作。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学历要求:

教师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学历,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历(含自学考试);保健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医学院校医护师(士)毕业。

5.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

报考教师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6.招聘岗位资格要求:报考教师岗位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不具备的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19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保健医为具有执业医师、护士等资格。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博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及保健医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

报名

⒈2019年7月29日-8月9日,北京时间,下同。

⒉报名地点:博州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北京路与建国路十字路口处西南方向)。

⒊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⒋按要求填写《博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及保健医人员报名表和政审表》。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5.报名费:15元 考试费:40元

资格审查(2019年8月10日)

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资格审查以及政审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持以下证件:⑴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⑵毕业证(原件、复印件);⑶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⑷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⑸近期免冠2寸蓝底正面照5张;⑹提供1寸电子照片。

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将审查结果现场告知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9年8月11日在博乐市教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和座位通知单。

笔试

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持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考试座位通知单、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

2019年8月12日1000-1200

2.笔试地点

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1门,考查考生对幼儿教育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及其应用程度,考查重点为幼儿教育基本知识及其应用能力。

4.试卷命制

由博乐市教育局统一命制,试卷用汉语命题并要求使用汉语答题,试卷满分100分。

5.笔试成绩及笔试分数线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具体面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请考生登陆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双湖网网站查询。

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8月15日

2.面试地点:具体面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博乐市教育局、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4.面试内容:详见《2019年自治州招聘学前双语教师面试说明》。

5.面试要求:

⑴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到面试地点报到,并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⑵考生需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面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⑶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⑷严禁考生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对于国家通用语言不达标的实施一票否决制。

体检、政审

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总成绩排名确定,由博乐市教育局会同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提前1天到报名处领取体检单(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查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按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博乐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调剂(2019年8月16-17日)

调剂工作由博乐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对入围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未被报考岗位录取的考生,根据岗位需求,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剂到空缺岗位。

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2019年8月18日)

由博乐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并进行公示,通过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双湖网网站,公示七天。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博乐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岗前培训(2019年8月19日-25日)

由博乐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新招聘教师岗前培训,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工资待遇与管理

招聘教师及保健医待遇参照自治区招聘的双语学前教师工资标准,实行“同城同待遇”。此次招聘的双语学前教师、保健医的工资、福利待遇等费用分别由市财政予以保障。新招聘教师、保健医报到后,一律实行聘用制,聘期三年,由博乐市阳光建博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及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由博乐市教育局及用人单位共同管理,根据表现一年一考核,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自治州、博乐市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招聘简章由博乐市学前双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博乐市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及保健医岗位设置表.xls

2、博乐市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及保健医报名表.xls

3、博乐市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及保健医政审表.xls


博乐市教育局

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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