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自治州《关于转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任务目标,组织筛选博乐市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入库项目,经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反复征求意见论证评审,现同意将各乡镇(场)、市直各部门所报2024年39个项目纳入博乐市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库,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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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20日
审核人:马宝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