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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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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
根据《自治区贫困退出实施办法》要求,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你乡镇拟脱贫贫困户357户1000人进行审查复核,并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你乡(镇)等357户1000人脱贫,请你们及时予以公告。
博乐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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