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社会保险助力脱贫攻坚的作用,扎实走好脱贫攻坚最后一程,我市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重度残疾人、特困供养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市人民政府按照100元/人的标准为其代缴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负担。经博乐市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确认、博乐市社保局核查、博乐市税务局征收、博乐市人社局和博乐市税务局统计,2020年全市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低保户、重度残疾人兜底条件的兜底人员共计4407人(其中:建档立卡2434人、低保对象1443人、重度残疾491人、特困供养39人),每人按100元标准代缴部分养老保险费,共计44.07万元。
2020年6月3日
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