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2019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
公告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生态文明思想,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财政厅、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下达28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转化为生态护林员指标,涉及资金28万元。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实施地点:博乐市小营盘镇、达勒特镇、贝林哈日莫墩乡;
二、建设内容:选聘28建档立卡贫困户转化为生态护林员,其中小营盘镇3名、达勒特镇10名、贝林哈日莫墩乡15名;
三、补助标准:每人每年1万元(833.33/月);
四、资金来源及规模:总计28万元,均为中央专项资金;
五、实施期限:1年;
六、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博乐市国有林管理局、丁卫军;
七、绩效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生态文明思想,做好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化为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工作,按照劳务补助标准年人均1万元测算。按照生态护林员补助“一卡通”发放管理要求,足额、及时发放补助资金,杜绝扶贫资金滞留,确保生态护林员队伍稳定。切实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切实履行合同内管护职责、管护面积、管护地点等内容,落实巡护记录,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在脱贫攻坚和生态保护方面的作用,达到“山有人管、林草有人护、病虫有人防、火情有人报、责任有人担”的目的。
八、带贫减贫机制:通过大力发展生态产业,通过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增加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机会,助力扶贫人口脱贫。
九、监督电话:0909-2281811
博乐市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