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办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及自治区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
扶贫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2019年,上级下达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及自治区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245.73万元,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政发〔2014〕76号)及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拨付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及自治区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博州财社〔2019〕3号),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245.73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政发〔2014〕76号)及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拨付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及自治区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博州财社〔2019〕3号),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严该项资金收入请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00222“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二《关于强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监督管理的通知》(博州财社〔2018〕 116号)、《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博州财预〔2018〕17号)相关要求,对照自治区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表和补助你单位资金额度,科学合理确定你单位绩效目标,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三是严格按照《自治州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博州财预〔2016〕 126号)规定。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投资规模 |
责任单位 |
1 |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
博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
245.73 |
博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
合计 |
245.73 |
|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0909-2288113
监督举报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