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办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及自治区补助
扶贫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2019年,上级下达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及自治区补助资金893.47万元,按照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拨付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及自治区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博州财社〔2019〕9号),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893.47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拨付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及自治区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博州财社〔2019〕9号)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专项用于对城乡参保人员的补助。该项指标收入请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款“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中的第1100223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请列入第210类“卫生健康支出”第21012款“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中的2101202项“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
二是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博州财预〔2018〕17号)相关要求,参照2019年度中央对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专项转移整体绩效目标和补助你单位资金额度,科学合理确定你单位绩效目标,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是严格按照《自治州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博州财预〔2016〕 126号)规定。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投资规模 |
责任单位 |
1 |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
博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
893.47 |
博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
合计 |
893.47 |
|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0909-2288113
监督举报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