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通过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大力支持从事种植业的815户2654名贫困群众发展订单农业、特色林果产业和庭院经济,免费为其提供种苗,主动帮助解决销路;鼓励支持从事养殖业的448户1143名贫困群众参加养殖合作社,整合畜牧、扶贫、兴边富民等项目资金,对贫困户棚圈建设予以补贴,购置生产母牛、母羊等牲畜,以“铁畜”形式扶持贫困户发展养殖业增加收入。对家庭中有富余劳动力或有劳动能力但缺少生产资料的贫困群众,认真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将贫困家庭劳动力作为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的重点,整合各类培训资金,通过分业分户培训指导,使每户贫困户家庭至少有一人掌握一门就业技术。
二是通过易地搬迁脱贫一批。针对小营盘镇青得里浩特呼尔村等基本上不具备发展生产条件的区域、居住过于分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难配套的贫困户,制定易地搬迁扶贫规划,落实好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采取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力促179户601名贫困群众挪出“穷窝”。用好城乡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土地清理政策,通过调拨、转让清理的土地,解决搬迁户宅基地和生产发展用地,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有保障。结合实施生态保护工程和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奖励机制,对在各类生态保护区范围内的贫困户,通过优先安排生态保护公益岗位等办法,增加他们的收入,因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需要而搬迁的贫困人口,实行生态效益补偿。对边境地区,坚决不能搬迁,坚持“一线守边、二线固边、三线服务”的总体思路,完善边民补贴机制,大力推进兴边富民行动,集中改善边民生产生活条件,采取特殊扶贫方式,确保边民既能脱贫致富、又能守边固边。
三是通过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大力改善农牧区寄宿制学校、村级小学和教学点基础设施条件,在人口较多的3个村队建设“双语”幼儿园;选派城镇优秀教师到农村支教,组织农村教师进修深造,让农村各族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子女在家门口就能接受良好教育。实施好教育扶贫特殊政策,减轻贫困家庭教育负担,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对贫困家庭子女,在学前教育阶段,按公办园收费标准予以补助;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到城镇学校就学的,保证其全面享受国家各项补助政策;在高中阶段,免除学杂费,并给予每年500元生活费补助;就读职业技术学校的,除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外,再给予“雨露计划”专项资助;在大学阶段,每年给予5000元的生活费补助,同时积极帮助办理助学贷款,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
四是通过医疗救助脱贫一批。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乡镇场卫生院服务能力,实现所有村队标准化卫生室全覆盖。出台新农合扶持政策,对贫困人口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补助,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用好医疗救助资金,加强贫困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对需要个人承担的住院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优先补助。通过医疗救助扶持覆盖2444户3274人。
五是通过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对2034户4668名无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发展和就业扶持的贫困群众,由民政部门根据政策全部纳入低保,通过社会保障实施兜底扶贫,并逐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实现低保线和贫困线“两线合一”。对贫困残疾人,核定其年收入与国家贫困线标准差额,据实发放差额补助,使其年收入达到脱贫标准。对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抚养人的,有条件的,在乡镇场、人口集中村队建设养老院、福利院,实行集中供养;无条件的,按照就近便利原则,分散安置到市区和临近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