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博乐市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3490户8763人,按照自治州党委的脱贫攻坚要求,2016年底,全市实现了6个州级贫困村的脱贫退出、贫困户全部脱贫,其中:5554人通过自治区脱贫验收。今年底,我市将按照“攻坚一批、巩固一批、提升一批”的攻坚目标,确保现行标准下,2014年—2015年已脱贫人口生活质量全面提升;2016年已脱贫人口脱贫质量巩固提高;未接受自治区验收的贫困户3209人顺利通过自治区脱贫攻坚验收。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目标。按照《自治区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信息完善工作方案》(新扶贫领字〔2017〕7号),博乐市紧紧围绕贫困户“系统信息、纸质档案、贫困实际”“三个一致”,“贫困人口识别、贫困状况掌握、致贫原因分析、帮扶需求摸查、帮扶主体确认、帮扶措施落实、脱贫成效考核”“七个精准”,确保了贫困户信息完善工作坚实开展,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奠定坚实基础。
(二)分类实施。一是严格按照自治区反馈的错误信息,高质量完成自治区反馈的33项系统信息数据问题修改工作;二是结合信息完善工作,建立健全2016年以来财政扶贫项目台账,做到市乡两级项目台账数据信息一致、系统录入精准无误,全市录入享受项目户78户;三是建立完善2016年以来扶贫小额贷款台账,做到市乡两级扶贫小额贷款台账数据信息一致、及时准确完成系统录入工作,全市发放小额贷款241户760.5万元(2017年49户 223.5万元),其中:录入系统127户276万元(阿热勒托海牧场等系统外贫困户114户484.5万元);六是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成立贫困户脱贫成效复核工作小组,对6个乡镇场30个有贫困退出的村进行了复核,抽查脱贫户378户,合格率100%;七是建立完善2014—2016年贫困户脱贫、贫困村摘帽退出及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五类户台账档案,做到市、乡、村数据信息精准一致。
三、采取的措施
一是动员部署。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工作要求,博乐市于3月15日、4月16日相继召开了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信息完善、动态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印发了《博乐市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信息完善工作方案》。依据重点工作任务,提高了各乡镇场领导、扶贫办主任的思想认识。形成了市扶贫办牵头,市直成员单位配合,乡镇党委、政府(管委)、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具体落实分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是宣传培训。为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针对自治区反馈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信息存在的问题及新的要求。博乐市围绕6项12个突出问题对6个乡镇场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业务大轮训,培训乡镇、村队、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干部573人。同时,建立全市各级扶贫干部信息完善交流群,及时交流沟通、答疑解惑,杜绝了工作层层棚架现象,夯实了各项工作基础。
三是压茬督导。为加大乡村两级组织对建档立卡信息完善工作的执行力和工作效率,博乐市分别成立了贫困户建档信息完善工作指导组、督导组。建立了“乡镇场每日报进度、市级5日一通报”工作推进机制。同时,由指导组、督查组压差对乡镇场、村队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持续、深入加压问效。对业务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导反馈、现场答疑解惑,限期整改落实。对督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敷衍了事、不准不严不实等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截至目前,开展督导4次、“回头看”复核问效3次、编发通报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