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勒特镇、青得里镇、阿热勒托海牧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1号)关于结转结余资金规定要求,为扎实做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项目安排,经博乐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青得里镇2024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结余资金)项目计划的申请报告,同意达勒特镇、青得里镇、阿热勒托海牧场2025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财政审减资金)项目计划的申请报告,请各乡镇(场)抓紧推进项目实施。
附件:2025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财政审减资金)2024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结余资金)项目计划表
博乐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2025年11月10日
审核人: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