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加强博乐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面塑》纳入第五批博乐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予以公布。
各乡镇场、街道,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针,继续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为促进博乐市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和发展,维护各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和文化安全,推进各民族文化繁荣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020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