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博乐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年01月14日

来源:博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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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博乐市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博乐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分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博乐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紧紧围绕市党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中央农业农村工作等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深入推进农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公开主渠道作用,有力推动了农业政务信息公开,为社会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农业信息服务。

(一)主动公开

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公共政策和重要民政信息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依托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通过方便及时的途径进行政策解读,推动政策落实。加大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公共政策和重要民政信息事项,及时公布人事变动信息和惠民实事政策执行情况。主动公开单位领导成员、部门职责、内设机构信息3条;公开部门信息、通知公告25条;公开土地承包、动物防疫、种子质量抽检等放管服信息22条;公开农机购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深松补贴方案及政策解读等三农重要领域信息11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3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细则5条;公开重大项目批复和实施1条。本年度我单位主动公开信息数共7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博乐市农业农村局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一是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局属各单位部门负责提供相关业务信息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公开的报送、信息提供等具体工作规范,自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规范的学习。根据信息公开指南要求,按时间节点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数据,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设系统督查机制,对于不认真开展此项工作的下属单位进行问责。三是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发文确立是否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发文确立为主动公开信息的,经分管领导审阅、主要领导审查签字后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季度报送、年度报告等工作。四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

(四)平台建设

加强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按照制度规定要求,及时发布政务信息,确保公众知情权,推进博乐市政务公开。

(五)监督保障

一是重视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对发布的信息严格把关,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发布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各部门认真开展《条例》宣传教育,明确信息公开的作用和意义,根据市政府下发的培训材料及相关文件精神,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对《条例》的贯彻执行能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二是做到用制度管事,做到了透明、公开、公正、公平,激发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的高质量完成。

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局机关规定,各科室、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违反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进行问责追究。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采取中心组学习、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党员专题教育等多种方式强化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了办事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增强了依法行政意识和服务大局的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0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㈠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㈡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㈢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㈣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㈤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㈥其他处理

1.申请人物正当理由逾期不予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㈦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政府建设的进一步深入,信息公开工作将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信息的内容有待提高,质量需严格审核把关。

为了进一步改进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将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学习,提升水平。积极参与市政府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有重点、有侧重点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工作和服务水平;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好做法,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审核人:辛丽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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