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博乐市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年01月24日

来源:博乐市司法局

点击量:

分享: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博乐市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㈠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规范信息采取、信息审核、信息发布程序,以政府网站为主渠道,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大力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聚焦各类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及时公开各类政策性文件,并发布政策解读材料。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包括通知公告、部门动态、法治政府建设、部门预算、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信息。

㈡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度,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

㈢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办公室统筹抓,其他科室协调配合的政务公开机制。二是严格落实信息“三审三校”公开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前审核,同时定期对单位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发布的信息规范、及时、完整、正确。三是按照保密工作制度,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了司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发布信息,由专门科室和专人对公开信息进行发布和维护,确保信息质量和公开及时。除此之外,博乐市司法局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微信公众号“法治博乐”,聚焦法治领域重大新闻、民生政策、社会热点及时向社会公众提供权威法治新闻资讯。2023年度,“法治博乐”发布法治动态219条,综合普法信息151条,政策法规宣传403条。

㈤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认真抓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如,“关于征求提升行政复议质量意见建议的公告”未公开意见反馈结果信息。针对反馈和自查发现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及整改时限,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对于主动公开类的公文,定期下发提醒督促各有关科室依法依规进行公开,不断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对法定公开内容做到了全部公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该项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该项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该项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3

5

3

4

25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学习宣传、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新不及时。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强化政策解读和信息公开,进一步严标准、强要求,积极创新,锐意进取,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强化能力提升。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和专业素养。

二是继续健全优化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广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业务信息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断提升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案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博乐市司法局

2024年1月19日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精河县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第五师双河市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博乐市文明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9005285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010006

    新公网安备 652701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