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博乐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年01月24日

来源:博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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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博乐市财政局认真编制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博乐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博乐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财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㈠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对涉及财政部门公开任务进一步分解,梳理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保证信息内容符合栏目要求,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23年博乐市财政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19条。

㈡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㈢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博乐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公开质量。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积极配合,局办公室指定专人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负责对信息进行审核发布,并定期对网站内容进行维护更新,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㈣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开设微信公众号,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局办公室负责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运维等工作,完善对新媒体平台的管理与运用。

㈤监督保障情况

按要求经常性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工作,根据测评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及时整改落实。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全面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细则和规范,明确公开范围。对于发布信息内容做好答疑解惑工作,并将政务公开各项任务推进情况纳入局绩效考评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㈠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㈡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㈢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㈣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㈤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㈥其他处理

1.申请人物正当理由逾期不予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㈦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有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及时,信息数量和质量还有待提高。对于测评指标解读不到位,如行政许可事项,需加大此方面的公开力度。

下一步,博乐市财政局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一是逐一对照政务公开指标,查找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提高公开质量。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学习,对于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规范和要求,结合实际工作进行针对性的学习,同时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审核人: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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