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贝林哈日莫墩乡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年01月15日

来源:贝林哈日莫墩乡 党政办

点击量: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开《贝林哈日莫墩乡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博乐市政府网站(http://www.xjbl.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博贝西路76号;邮编:833412;电话:0909-6553151;传真:0909-6553151。

一、总体情况

贝林哈日莫墩乡按照《2022年博乐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同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㈠主动公开

贝林哈日莫墩乡通过博乐市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政务主动公开,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宣传公示栏等形式,积极拓展政务公开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及时主动公开有关人事任免、民生保障等相关信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布信息1341余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19条;通过中央媒体发布33条,通过新疆电视台、新疆广播电台、新疆日报等区级媒体发布168条,通过州、市融媒体、电视台发布共计221条;通过乡村两级公示栏累计公开公示900余条。

㈡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全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

㈢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按照“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的原则,强化“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对拟公开的信息,落实“三审三校”审核机制,安排党政办专人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统一校核排版,确保公开格式规范、内容完整,信息内容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未出现不规范信息发布的情况。

㈣平台建设

一是依托博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乡镇街道动态栏目,以网上公开发布的形式,围绕政策执行情况、基层工作动态、民生建设重点等内容主动发布政务信息。二组织信息负责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和学习,提高人员业务水平,确保规范使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避免原则性错误或失误。三是开设乡村两级公示专栏,方便群众了解监督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同时定期查看市长信箱、网民留言咨询件,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有效答复。

㈤监督保障

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责,选派1名综合素质高的干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设立AB岗,督促、指导、协调各相关科室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各科室在职责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扩大影响力,提升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1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㈠存在问题

2022年,通过积极努力的工作,贝林哈日莫墩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但深入剖析,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部分内容解读不够清晰深刻。二是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量和更新速度还需进一步扩大。个别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仍不够到位。四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有的公开内容较为简单,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深刻。

㈡改进措施

2023年,我们将着力推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快节奏工作,努力实现更高的目标追求。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坚持把落实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基本要求,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认真做好公开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工作。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工作职责,采取监督、考核、奖惩等多项措施,落实工作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培训。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方便公众及时了解贝林哈日莫墩乡的全面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审核人:黄付江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精河县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第五师双河市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博乐市文明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9005285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010006

    新公网安备 652701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