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博乐市农机局对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梳理和汇总,形成本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2016年,博乐市农业局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条例》和《办法》文件精神,围绕落实中央一号文和相关“三农”各项文件精神,创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突出围绕农民最关心的农业政策,本着服务农村、发展农业的理念,强化公开内容及时间、拓宽公开形式及网络,实现了对社会公开内容的透明和真实,增强了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
㈠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编制整理,不断完善和改进政府信息结构和内容,及时将政府信息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形成以电视台、报纸、双湖网为主,宣传咨询点等为辅多种公开形式。
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目前我局尚无需要进行公开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㈠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政策法规类公开数类信息8条,行政决策类信息6条,行政职权类公开数3条,应急管理类公开数3条。
工作动态类信息163条(双湖网148条,博尔塔拉报4条,自治区农业厅信息网21条)
㈡公开形式。
一是通过博乐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双湖网、博乐市农廉网等进行政府信息公开,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是通过宣传,设立咨询点。每年我局在3.15、“农资打假”“科级之冬”、“12.4”普法日等宣传日,利用乡镇场赶集日、城市人员密集区进行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并设立咨询点,由技术人员专门为服务对象当场解答。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㈠依申请公开情况:无
㈡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
㈢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㈣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自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至今,未发生因信息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引起群众投诉事件,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事件。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重信息时效性和突出性,重点围绕农村改革、特色品牌创建、农业综合执法、脱贫攻坚等,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新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博乐市农业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