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对博乐市人社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梳理和汇总,形成本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博乐市人社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不断拓宽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渐步入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㈠加强领导。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配备了2名干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进行。
㈡健全制度。我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认真学习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从制度建设入手,完善了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机制和网站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公开范围、公开方式、操作流程和保密审查程序,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送交、工作规程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好,或不按制度办事的单位和个人,坚决追究相应责任。
㈢规范信息发布基础工作。我局制定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运行管理、内容保障、应急处置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工作正常运转,年内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及时被投诉和涉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㈠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对公开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准确界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区分应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加大公开力度,取得了良好成效。2016年度,我局共向社会公开各类人社工作信息155条,内容涉及政策法规、经办流程和工作动态等其他需公开的各类信息。在2016年博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巡逻防控工作人员工作中,我局坚持做好各阶段工作的信息公开工作,将招聘公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体检入围人员名单等信息及时在博乐市双湖网和博乐市政府网进行公布,做到全过程公开,接受监督,赢得了社会的好评。通过信息公开,极大方便了社会各界了解人社工作和职能,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有效地宣传了人社工作。
㈡公开形式。
一是利用网络公开。通过博乐市政府门户网站、州级门户网站、微信平台及时公开信息。二是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三是通过设立公开栏、公示栏等其他公开形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期性、广泛性和有效性。通过设置政策和工作动态公示栏等途径,将有关业务和最新的办事结果向群众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在各科室和经办机构公开有关业务办理、受理条件、时限、程序,在行政服务大厅免费派发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取阅。此外,还利用招聘会、法制宣传日、“春风行动”和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契机,免费派发有关宣传单和公开资料,提高人社政策知晓率。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㈠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涉及的内容:无
㈡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㈢因依申请公开发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自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至今,未发生因信息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引起群众投诉事件,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事件。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一是进一步拓宽公开内容,加强人社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使群众更多了解人社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内容,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二是积极使用新媒体,采取措施督促局属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及时报送及发布本单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