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博乐市财政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文件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涉及财政职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2016年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政府信息组织领导情况:为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做到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财政信息,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由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局长刘群同志担任小组组长,局机关办公室主任、预算办主任为小组成员。
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在信息公开载体方面,坚决使用官方正规网站公开。具体有:博乐市政务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保相关政府信息多方面、多层次、安全有效的向社会公开。
财政预决算情况:(一)在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方面,我局及时在博乐市政务网站公开了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博乐市本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博乐市本级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博乐市本级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内容细化到项级科目。
(二)在部门决算公开方面,及时公开了2015年市级部门决算,并印发《市财政局关于市级2015年度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时间、形式及相关工作要求等,制定了统一的公开范本。2016年市级公开部门数量扩大到135个,公开的预算科目细化到了项级。所有预算单位均已启动了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
(三)在“三公”经费公开方面,我局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2016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和2015年市本级“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并及时公开了2016年市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同时,进一步细化了“三公”经费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国内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用。2016年2月,全市135个行政事业单位公开了部门“三公”经费预算。
二、主动公开情况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对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事项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均通过门户网站等方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及时公布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信息,全面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文件、质疑答复、中标人和中标金额信息,主动公开涉及政府采购监管的政策、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投诉处理决定书和采购监管过程中的行政处罚法律文书。
2016年,我局通过博乐市政务网和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946条信息,包括政府采购公告、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和中标成交公告等采购信息类。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无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以推进公民有序参与、促进社会良性循环为导向,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需要改进的方面:
(一)开展相关信息特别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时遇到两个难题: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对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披露范围及内容界定不明晰,导致实际工作中存在一定难度。②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收集不全,导致信息公开的信息数据不足。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仍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信息内容还不够充实,公开载体、场所不够丰富,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还有待提高。
改进措施:在2017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博乐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继续以拓展内容为核心,以优化流程为前提,以提高效率为重点,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改进工作: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在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一是继续完善我局财政信息公开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任务,拓展公共信息来源,扩大财政信息公开内容的覆盖面。2017年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算;细化公开内容,2017年将市级部门预算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2017年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部门均应公开财政拨款部分“三公”经费预算,并细化公开有关说明信息。逐步将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预算绩效考核。同时积极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化平台,完善采购合同管理系统,逐步实现采购合同信息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的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财政业务熟悉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稳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