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公开博乐市司法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6年,市司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明确由局长、党组书记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领导班子全面参与、职能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建章立制,规范工作。在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的基础上,今年年初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工作规范,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建立了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结合实际,形式多样。采取切实有效的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大面向社会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信息200余条;二是设立咨询电话和现场宣传信息公开。在局法宣办、法律援助中心设日常咨询电话;宪法宣传月、“3.15”、“6.26”“12.4”等活动日开展现场宣传,发放宣传材料70000余份,展出宣传板500余块。三是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规范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行为。2016年,开展司法局长接待日活动接待群众30余人次,所务、处务公开事项120项,开展督查、执纪专项检查11次。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度市司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余条,其中计划总结信息15条,法规公文信息30条,工作动态信息120条,其他信息35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度市司法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数量、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上还有待加强,2017年将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6年度市司法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