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自治区、州、市党委、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2016年,博乐市公安局进一步规范公安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促进了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现将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党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积极探索创新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不断加强我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市局分管领导牵头,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等部门负责同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正常运转。市局指挥中心是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部门在市局指挥中心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
(二)建章立制,规范工作。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一是进一步明确规范,细化标准。二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三是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四是为正确处理好依法公开和保密安全的关系,市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规定,对各部门拟公开的信息按照部门审核、保密把关、局领导审批和宣传部门统一发布的程序,实行层层审核把关。2016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的失泄密事件。
(三)创新思路,拓宽渠道。为保障公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公安工作满意度,市公安局大胆探索,不断创新信息公开方式。一是充分发挥博乐市公安局微博“平安博乐”的作用,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及与群众信息互通、互动;二是作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和提高群众防范水平的重要举措,及时向群众发布案件预警信息,加强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识和公安工作的支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和更新信息1640条,其中主要依托博乐市政务网及政府网站公开360条,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微信等形式公开信息1280条。
(一)机构和人事。公开了市局调整、人事变动情况,局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高勇同志调入我局担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
(二)拓宽渠道。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及与群众信息互通、互动,2016年依托市公安局“平安博乐”微信平台,通过公开信息40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市公安局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的相关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市公安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行政复议4件,其中已办结2件,撤回申请1件,撤销处罚决定1件。行政诉讼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2017年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仍有一些差距。一是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有待提高。
(二)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2017年,我局将以提高时效性和拓宽渠道为重点,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思路、新途径,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强化依法公开意识,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加强执行力建设,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全力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发展,不断提高公安工作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