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现就博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主要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博乐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博乐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强化督查,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我局业务工作透明度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坚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定时提示制度,按时提示各科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向博州工商局门户网站上传相关政府信息。。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完善。采取设置政务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印制“公开指南”、“办事指南”等方面使政务公开工作“化虚为实”。三是不断加强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区分公文类政府信息和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布的管理,采用规范发文,每个政务信息产生时,就由局长审批该信息是否公开,对免于公开的说明具体理由。 四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已产生的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和取消。五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进一步明确,强化了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奖惩。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通过主流媒体、报刊、新闻发布会及网站等方式,多渠道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一)在博州工商局红盾信息网上发布信息85条。
(二)通过刊物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在《博尔塔拉报》(维、汉文)等发布政务信息60篇,《新疆法制报》(维文)等发布政务信息28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500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企业登记注册信息、食品流通信息等,所有申请均及时办结。此外,我局通过大厅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投诉电话等方式,及时答复各类咨询和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无此类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无此类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性、程序性有待完善;三是对博乐市工商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有待加强;四是政务微博形式相对单一,关注度不够高。对此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一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规定,认真执行保密审查规定,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加大工商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处罚事项及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网上办事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管理服务和信息公开服务。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化程度。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发布程序,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化程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