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博乐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年01月30日

来源:博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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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博乐市财政局认真编制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博乐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拓展财政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升财政信息公开的影响力。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始终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向社会公众全面公开政务信息。根据工作实际,实时更新调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主要职责、内设机构、领导分工基本信息,方便公众查阅;紧抓重点,强化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公开群众关注度高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招投标、脱贫攻坚领域等政府信息,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随机抽查事项、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2020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752条。一是机构职能、内部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及工作动态类20条;二是政府采购招投标公告289条;三是“双随机一公开”信息4条;四是重点领域公开,包括财政预决算公开284条、政府债务信息9条、脱贫攻坚信息17条、财政直达资金公示129条。

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决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审查程序,履行保密责任,对于不确定的信息及时请示网信、保密部门,切实推进信息全面、规范、安全公开。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条例》及自治区、自治州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积极参加电子政务办举办的相关培训,明确公开范围及程序,规范平台操作,按时完成政务信息公开发布。

政务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内容审查把关,明确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平台管理和维护,充分发挥政务平台作用。同时对照自治区政务公开评估体系(任务分解表)对本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调整更新信息。

健全监督保障机制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2020年博乐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坚持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科室负责成员具体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同时按照电子政务办最新审核要求,完善信息发布流程,强化政务公开监督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5

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1

8962.2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不强、时效性有待提升。二是财政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内容仍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

加大培训力度,及时了解学习国务院、自治区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政策和新做法,切实增强干部职工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加强政务公开多样性及全面性。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对于已发布的信息,定期对照公开标准定期进行自查,及时纠正错误,做到规范有序公开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审核人: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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