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得里镇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举措,努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不断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㈠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青得里镇调整充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领导机制,有关科室具体责任到人,镇纪检全程参与督促抓落实。由镇党政办牵头,各部门配合,落实专人明确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严肃各部门所报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统一校核排版,确保公开格式规范、内容完整,负责公开材料的收集、发布、归档等工作。
㈡ 拓宽信息公开内容和方式。青得里镇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确立了九项重点公开内容,并通过镇便民服务中心、博乐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平台、电视台、报纸、互联网公众号及镇、村两级政务信息公示栏、板报等方式向全镇群众主动公开本镇政府信息。
截止2019年12月底,我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2条。①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情况10条;②党费收缴和困难党员救助情况19条;③镇村财政、集体资产收支情况89条,镇人大和党政领导班子专题听取镇财政本年度财政收支情况报告,对各类专项经费进行了重点审查和公开;④各项惠民项目的招投标情况15条,纪检监察全过程监督,并组织人员在工程完工后进行检查验收,有效确保工程质量;⑤社会公益事业开展情况3条;⑥计划生育政策2条,包括计生奖励发放情况;⑦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及责任人的情况10条;⑧社会保障情况47条,对民政部门的优抚对象申请标准、上报及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公示,防止不合理现象发生;⑨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政务活动情况77条。
㈢加强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政务公开规定,通过人工监察,督促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在职责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另一方面,为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深化完善建议投诉渠道,通过网络、镇信箱、机关投诉信箱收集,认真做好全程跟踪回复工作。2019年,我镇通过多方监督制约,常抓不懈,顺利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当前国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权力阳光运行的形势任务相比,还有很大的作为空间;与中央和上级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与人民群众的要求期待相比,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㈠ 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满足群众公开需要的意愿不足、发布信息总量不够。
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的还欠丰富,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分类不明确,需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创新能力,顺应网络时代的发展要求,提高信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
三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少数村队和部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公开的未能做到完全公开;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公开内容长期不更新或缺乏动态内容,失去了公开的意义;还有个别部门对公开的内容避实就虚,注重结果公开,只注重办事依据、程序的公布,却对办事结果不公开或少公开,群众无法实施监督。
㈡ 改进措施
按照《新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镇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机制。对照《新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持续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大问题、重大决策信息公开,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培训,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信息公开意识和工作水平,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同时严把质量关,严格督促业务人员严格遵守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有序、便民、高效。
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建立健全政策解读机制,按照“谁发布、谁解读”的原则,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促进政府各项政策的执行和落实,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增强社会公众对政策的理解。
四是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公开渠道。选取多种方式向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加强对“互联网+”、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热点信息,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㈠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2019年青得里镇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
㈡ 2019年,青得里镇在完善原有信息公开相关机制的基础上,新增涉及信息公开相关制度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