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博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梳理和汇总,形成本报告。
一、概述
2017年,博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条例》和《办法》文件精神,围绕落实中央一号文和相关各项文件精神,创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突出围绕机关后勤工作重点,本着机关后勤服务的理念,强化公开内容及时间、拓宽公开形式及网络,实现了对社会公开内容的透明和真实,增强了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
㈠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编制整理,不断完善和改进政府信息结构和内容,及时将政府信息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形成以电视台、报纸、双湖网为主,宣传咨询点等为辅多种公开形式。
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目前我局尚无需要进行公开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㈠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1条,其中通知管理类公开数18条。工作动态类信息93条(双湖网70条,政府网23条)。
㈡公开形式。
通过博乐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双湖网等进行政府信息公开,通过网站、公示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㈠依申请公开情况:无
㈡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
㈢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㈣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自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至今,未发生因信息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引起群众投诉事件,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重信息时效性和突出性,重点围绕后勤服务职能、访惠聚脱贫攻坚、民族团结一家亲等,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新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博乐市机关事务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博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