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博乐市国税局根据博乐市党委、人民政府和博州国税局的统一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现将博乐市国税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情况
2016年,博乐市国税局根据班子成员的变化,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调整后,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综合抓,相关科室配合抓,形成横向、纵向配合联动的工作机制。配备了政务公开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2名,并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设置AB岗,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转。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情况
博乐市国税局于2011年印发《博乐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文件的通知》(博市国税办〔2011〕2号),制定了《博乐市国家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试行)》、《博乐市国家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试行)》、《博乐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博乐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博乐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制度,明确了各科室的职责,进一步规范了市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使各科室在实际工作中操作更便捷,流程更规范,制度更健全。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情况
根据新疆国税局统一安排,博乐市国税局门户网站已于2015年关闭。政务信息公开通过在博州国税局门户网站、博州政务网、博乐市政府政务网发布动态,报刊杂志等纸质媒体,广播媒体,市局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税企互动平台、QQ群、微信群,以及各类宣传手册等途径,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监督、考核工作,进行了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6年,博乐市国税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4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1.在博州国税门户网站、博尔塔拉政务网以及博乐市政府政务网公开。通过编发信息报送网站,及时公开博乐市国税局的会议、培训等情况。
2.在报刊杂志等纸媒、广播媒体公开。把各类税收政策,最新的办税流程等编辑成文在《博尔塔拉报》、《新疆经济报》、《新疆日报》,以及博尔塔拉新闻电视台、762广播电台等媒体上公开,依托报纸、广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活动,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
3.以税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开展税法进企业、进学校、进村队、进商户活动,把税收知识宣传编制成册,对纳税人宣传和辅导税法,为更多的纳税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4.在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公开。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的前沿作用,定期把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双定户定额等面向纳税人予以公开。
5.设立纳税人依申请公开渠道和咨询、监督、举报的互动窗口,充分体现了“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特例”的原则,有效地保证了纳税人和国税人员对各项税收工作的知情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博乐市国税局未发生该事项。
四、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博乐市国税局2016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得到了很大提升。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信息量还需不断增加;三是信息公开服务的便民性需要提高,要进一步满足纳税人的需求;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丰富等问题。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博乐市国税局将在新一年工作中加以整改,加强各科室的协调配合,增加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拓宽信息公开的形式,通过培训的手段,提高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履行国税部门的职责,对纳税人进行及时到位的告知服务,树立好博乐市国税的良好形象。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博乐市国税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