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博乐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年01月19日

来源:博乐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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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组织编制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疑问,可联系博乐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地址:博乐市前程路7号楼;邮编:833400;电话:0909-2266100;电子邮箱:1449609793@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博乐市自然资源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博州自然资源局的指导下,我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自然资源管理中心工作,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

聚焦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审批、执法监管等重点领域,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部门官网、政务服务大厅公示栏等渠道,全面公开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办事指南等信息,确保公众及时获取关键政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申请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全流程管理,建立申请登记台账,严格在法定时限内精准答复,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全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6件,已办结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信息公开审核机制,明确公开范围、标准和流程,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分级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合规,杜绝涉密信息泄露。

(四)平台建设

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完善信息分类导航和检索功能,同步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渠道拓宽公开途径,提升信息获取便捷性。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定期开展工作自查和业务培训,强化责任落实,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2.5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5

0

0

0

0

0

5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公开内容深度不足,对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利用等专业领域信息的解读不够通俗,公众理解难度较大;

2. 公开渠道适配性有待提升,新媒体平台信息更新频次和互动性不足,未能充分满足不同群体获取信息的需求;

3. 工作队伍专业能力有待加强,部分工作人员对公开范围、答复规范的把握不够精准。

(二)改进措施

1. 深化公开内容,聚焦群众关切,对专业政策文件配套图文解读、案例说明,提升信息可读性;

2. 优化公开渠道,加强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运营,增加互动栏目,及时回应公众咨询;

3. 强化业务培训,定期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范学习,开展案例研讨,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2025年度,我局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审核人:杜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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