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2024年下半年边民补助奖励资金发放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贴政策及标准
为进一步改善边境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激发边境地区农牧民参与边境管控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维护博乐市社会稳定大局,严格按照《自治区边民生活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对户籍在我区陆地边境0-10公里范围内的行政村;家庭在我区陆地边境0-10公里范围内的行政村拥有固定住所;在0-10公里内的行政村年度内实际从事务农和放牧时间累计达6个月以上的家庭,且持有农业户口的年满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人员发放边民补助。
边民补助标准:5300元/每人/每年。
二、补贴范围及金额
2024年下半年博乐市享受补贴共计477人,发放补贴资金252.81万元(其中:小营盘镇补贴110人、发放金额58.3万元;乌图布拉格镇补贴96人、发放金额50.88万元;青得里镇补贴237人、发放金额125.61万元;达勒特镇补贴34人、发放金额18.02万元)。
三、监督服务
群众如对边民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博乐市边防事务协调保障中心主要负责人:付晓军,联系电话:0909-7612450
博乐市边防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13日
审核人:赵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