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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1-03 17:46
作者:博乐市税务局
来源:博乐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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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非正常户认定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博乐市税务局
2025年1月3日
审核人:毕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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