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工作的通知》(办河湖〔2022〕324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河湖健康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河湖〔2023〕1号)及自治区《关于开展自治区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通知》(新河长办〔2023〕4号)、自治州水利局河湖保护中心《转发〈关于明确“十四五”期间河湖健康评价主体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博乐市水利局河湖保护中心委托编制了《哈拉吐鲁克河健康评价报告》,在充分征求博乐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通过专家组论证审查。经哈拉吐鲁克河河长审核同意,现将哈拉吐鲁克河健康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哈拉吐鲁克河健康状况为健康(二类河湖)。
2024年12月10日
审核人:庞勇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