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透明度,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保证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化和规范化,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要求,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4年10月2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博乐市出租车汽车计费标准并增设空驶续租价的成本审核报告》。截至2024年11月23日,未接到电话、信函、邮件、来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6日
审核人:张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