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6日至5月5日,博乐八届市委十轮第一巡察组对博乐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织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7月5日,博乐市委巡察组向博乐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质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
博乐市商工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为成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整改措施到位。针对反馈的三个方面22个问题,分解细化,明确每一个问题的具体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整改时限。
(二)制定整改方案,抓实问题整改
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剖析根源,找准症结,认真梳理分类,经党组会议研究完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领导班子全面落实统筹协调和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压实责任,深入分析反馈问题的根源,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整改到位。
(三)增强政治意识,强化成果运用
博乐市商工局党组高度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下一步,将继续按照市委第十轮巡察组的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注重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结合起来,将巡察问题整改常态化,将巡察整改结果运用长效化,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完成。
巡察反馈问题22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17个、正在整改5个,建立完善制度3项,清退款项59.37万元。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实效,抓细抓实整改
(一)不折不扣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
1.加强理论学习,发挥党的政治引领作用。一是2024年已召开党组会33次,并严格实行“第一议题”制度;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政策措施》等内容列入党组会议进行学习;三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及行业、企业成立博乐市石灰石行业协会、博乐市汽车协会等;组织餐饮协会、泊舟宴礼宴中心等重点餐饮企业召开座谈会、多次走访汽车协会了解行业现状,并引导汽车协会发挥引领协调作用,鼓励行业协会规范管理,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
2.强化为企服务,助力企业发展。企业升规升限奖补资金已通过博乐市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后期积极与财政局对接,根据财力分批兑现。
3.强化研究,开展精准招商。今年以来,博乐市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州党委两个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部署,严格按照市委、政府要求,围绕六大产业十大链条开展精准招商,同时结合《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在签订招商引资协议前征求相关单位及法务的意见建议,杜绝“六条红线”问题,落实自治州对招商引资项目提级管理的要求,审慎签订招商引资协议,严格落实《博乐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县级干部和部门单位常态化包联企业落实问题诉求“全解决”工作机制的方案》,进一步做好重点工业企业联系服务工作,及时解决项目落地的困难诉求,助力企业达产增效。
4.优化服务,全程保障项目落地。一是今年以来,通过以商招商招引了浙江东之源纺织有限公司,盘活斯立达18000平米厂房,投资建设7万锭涡流纺项目,目前已试生产,预计年内满产达效;二是博乐市龙盛达、福华涤棉今年上半年已升规,织布项目已全面投产,年织布规模达3800万米白坯布,目前皮棉年使用量约1.98万吨,转化率达30.4%;三是今年四川中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平方米电极箔项目办公楼已封顶,一、二号主厂房基础正在建设,建成后预计年用电量达15亿度。
5.坚持目标导向,经济指标稳中求进。坚持各项重点指标、重点任务按时间节点落实到位,坚定不移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一是强化领导包联,解决企业困难诉求。2024年协调解决困难诉求26条;形成包联企业工作开展情况通报10期。2024年成功申报战新、“2+5”人才等项目4个;成功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7家,“专精特新”企业3家。培育升规纳统2家企业,注入新动能。二是推动博乐市消费促进年暨系列促销活动,举办各类展销会,积极开展“汽车、家电、家装”等以旧换新活动,持续发放相应消费补贴,有效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进出口贸易方面:全力促成天莱牧业集团进口饲料落地加工,组织5家企业申报2024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依托边合区海关监管仓,大力推动义乌陆港集团边境仓、卡航联运项目。
6.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州、市安委办工作要求,按照《安全生产三年治本攻坚行动》要求,及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定期做好系统平台动态信息录入,有效的杜绝任何事故发生,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464次,其中一般隐患149次,重大隐患3次,整改率100%。
7.加强法制学习,落实招商引资任务。一是7月以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2次;二是建立早派工、周上报、定期研判机制,针对市委、市政府安排重点工作,市重大产业办每日晨会安排分工、汇报进展、研究讨论,市政府分管领导每周至少参加1次;针对跟进重点项目每周形成专报,呈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阅示,及时掌握招商动态、解决堵点问题;三是2024以来经新疆爱博律师事务所审核并反馈招商引资协议审核意见18份,针对拟签约项目协议,定期召开研判会,论证分析、司法审核、测算成本,确保项目合法合规、有序推进。
㈡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防范廉政风险
8.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一是于6月27日召开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完成班子成员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1次;二是于9月18日完成“五一”“端午”“中秋”重要节点对单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公车使用、干部值班备勤、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吃请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班子成员上半年完成上廉政党课2次;于7月31日前已完善2024年年度分工工作。
9.完善内控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考勤制度,将班子成员纳入考勤和值班范畴,并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考勤和值班工作;二是与2名驾驶员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三是严格落实车辆管理工作,做好局内2辆公车的出行登记、日常维护、运行费用管理,定期监督检查派车单。
10.规范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支出;二是在今后进行政府采购时,继续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通过政府采购手续进行采购,确认相关采购资料齐全后进行支付。并加大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做好严格审核把关。
11.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一是2022以来严格按照博市党办发〔2017〕98号关于印发《博乐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按照80元/人执行,并在每笔支付单后附消费清单;局纪检干事定期检查接待报销凭证;二是商工局将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实行公务接待审签单领导审签,并后附每次消费底单及原始底单。
12.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清查。一是安排专人负责4个便民蔬菜直销店待今年年底合同到期后收回经营权,按照博乐市财政局资产办要求挂网进行招租,租金缴入财政账户。二是经商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博乐市滨河小区(敬老院旁)便民蔬菜直销店进行对外出租,目前盘活事宜正在办理中。三是2022年至2023年访惠聚工作队购买的净水机2台、床2张和电脑2台已计入固定资产账,资产共计1.76万元。
13.加大往来款项清理力度。一是安排财务人员,已核实明确其他应收款责任主体,对目前事实清楚、票据完整应收款项,经党组会研究,将破产企业的应收款项进行坏账准备处理;将账务处理错误的记账凭证进行了调账处理。二是将达到转入固定资产条件的在建工程进行转固账务处理。
14.加快拖欠账款清偿力度。一是2023年中小企业欠款涉及217个项目,截至2024年5月30日博乐市已清偿完毕,清偿率100%,完成自治区清理中小企业欠款工作任务。二是2023年受理欠款投诉线索26条,截至2024年10月,办结23条,办理中3条,动态办结率88.5%。已督促相关部门加大力度办理,争取年底前办结,完成州清欠办工作要求。
㈢狠抓党组织建设,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15.凝聚力量助力企业,推动非公党建规范化建设。2024年5月28日,已组织非公有制党建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1次,已取各单位非公党建工作报告1次。7月30日,已派党建指导员下企业指导新疆天莱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新疆天莱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各党小组已召开9次党小组会议,讲党课4次,主题党日活动10次。
16.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党建指导督导。一是在职党员干部按照一季度开展一次干部到社区“双报到”要求,已开展“双报到”工作并完成志愿服务活动4次。二是通过机关在职党员与老干支部退休党员结对送学等方式,13名在职党员结对26名老干党员同志,全年在开展送学慰问等。三是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积极吸纳年强优秀人才加入党组织:2024年新发展积极分子1名,预备党员1名。
17.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执行。一是博乐市商工局2024年严格按照规定年初对每名党员核定党费基数,目前前三季度累计交纳党费0.47万元。二是今后严格落实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切实加大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力度,及时公示,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18.健全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一是将2023年党组会议记录中局长、副局长外地出差、事假逐一进行核实,并将出现表态发言情况整改备注电话征求。二是修改完善《中共博乐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工作规则》,并长期坚持。
19.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一是2024年以来严格按照《博乐市商工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每一项讨论过会议题,清楚记录每一项支出详细情况;二是2024年以来的大额资金先行过采购会后,再次提交党组过支付会议。
㈣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抓好审计整改
20.全力推进审计工作落实。一是已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人,并定期向党组汇报;二是根据整改方案中的整改措施,正逐步逐项推动12个问题持续整改中。
三、保持政治定力,持续深化整改,做到久久为功
经过严肃认真地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市商工局党组和全体干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得到进一步增强,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些制度机制得以建立健全,党的建设、履职尽责、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得到有力促进。为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将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履职尽责。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
二着力标本兼治,健全制度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梳理制度漏项,补齐制度短板,不断扎紧制度“笼子”,构建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群”,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住干部行为习惯、规范权力运行、固化整改成果。
三是注重成果转化,助推工作上新台阶。把整改工作同正在开展的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结合起来,让商工局工作作风有新改进、廉洁自律有新气象,真正使整改成效成为推动博乐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市委巡察办0909-2317379,被巡察单位电话0909-2277112;通信地址:博乐市前程路3号,邮政编码:833400;电子邮箱:1062667282@qq.com。
博乐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
2024年11月15日
审核人: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