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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动态>通知公告>正文

时间:2024-11-08 11:32

作者:博乐市发改委

来源:博乐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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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博乐市调整出租车汽车计费标准并增设空驶续租价听证会相关事宜的公告(第一次)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透明度,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保证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相关规定,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定于一月后召开博乐市调整出租车汽车计费标准并增设空驶续租价听证会。现将听证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的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代表21名,听证代表产生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2018年第21号令)规定:

(一)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二)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也可以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

(三)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

(四)听证代表分配名额

1.消费者9名,占听证代表42.9%;

2.经营者4名,占听证代表19.04%;

3.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2名,占代表总数9.51%;

4.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2名,占代表总数9.51%;

5.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听证会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4名,占代表总数19.04%。

二、听证会参加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由消费者、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听证会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构成;

(二)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并能够如实、客观地就《听证方案》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建议;

(三)听证会参加人的人数和人员构成比例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听证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中消费者人数不得少于听证会参加人总数的五分之二。

三、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10名。旁听人员采取邀请和自愿报名方式产生,按报名先后顺序选取,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均可报名。

四、监督代表

由我委邀请市政法委、市司法局相关人员。

五、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由我委邀请新闻媒体参加。

六、报名时间和方式

自愿成为消费者代表、旁听人员者,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11月22日(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一)邮箱报名:报名者需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填写好的报名表一并发送至邮箱2878374692@qq.com。

(二)实地报名: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和纸质版报名表到博乐市前程路3号楼1楼1017室报名。

联系人:张娜、巴特

联系电话:2277327、15209079330、13565503355

七、其他事项

(一)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和旁听人员名单;

(二)召开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

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8日

审核人:张娜

  • 附件: 【附件: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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