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自治区教育厅联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下发自治区教育厅印发《自治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工作方案)》市教育局《博乐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博乐市第九中学教育集团2024年秋季招生通知: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5日-8月10日
(二)招生范围
博乐市第九中学教育集团一分校(博乐市第八小学)片区:以第八小学学校所在地为中心,招收博河以南,北京路以东片区内适龄儿童。
博乐市第九中学教育集团二分校(博乐市第二中学)片区:以市二中学校所在地为中心,招收西环路以东,北京路以西,博河以南,温泉路以北片区内适龄儿童。
博乐市第九中学教育集团三分校(博乐市汉博中学)片区:以汉博中学以学校所在地为中心,招收西环路以东,北京路以西,温泉路以南片区内适龄儿童。
(三)报名条件
居住在学区内年满6岁3个月(即2018年5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录取原则
采取多校划片、一校分配原则招生,根据实际居住地学区登记入学,由集团校根据学位进行分配,第一批招收户口在学区内且购房居住人员子女,第二批招收在学区内购房人员子女,然后根据学校学位招收情况,第三批招收学区内租房人员子女;若学区内学校已招收满额,由集团校按照由近及远原则统筹安排学生进入集团分校就读。
(五)招生程序
1.扫码报名:8月5日—8月10日进行学区内一年级适龄儿童报名,家长扫二维码进行报名登记。

2.线上报名完成后现场审核资料。
审核时间:8月9日— 8月10日
上午:10:00-13:30 下午:16:00-19:30
审核地点:报名博乐市第八小学的在第八小学校内。
报名博乐市第二中学、博乐市汉博中学的均在博乐市第二中学校内。
详细地点见第八小学和第二中学门口示意图。
现场审核资料须知:
1.监护人及学生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含首页、父亲户籍页、母亲户籍页、入学儿童户籍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学生户籍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请携带结婚证(离婚证)和孩子出生证明,用以证明房产所有人与学生的关系。
3.适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明原件、复印件:
第一类有房产证原件的,请携带原件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第二类由于贷款或其他原因未取得房产证原件的,请携带购房合同、契税单、贷款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仅私人购房协议不予报名审核)
4.学生法定监护人名下没有本地房产的租房人员,请携带房产局(含五师房产局)出具的无房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应的租房合同。
5.非本片区户籍人员,需出具监护人居住证明或居住证。
二、中学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
(一)招生范围
博乐市第九中学教育集团核心校(博乐市第九中学):招收第八小学毕业生、内初班学生;
博乐市第九中学教育集团三分校(博乐市汉博中学):招收锦绣小学、第七小学毕业生;
(二)录取原则
对口小学毕业生整体直升七年级的原则进行招生。
三、结果公示
公布招生名单和分班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咨询电话
博乐市第九中学教育集团核心校(博乐市第九中学)
赵老师:18809090330 闫老师:13565776783
博乐市第九中学教育集团一分校(博乐市第八小学)
杜老师:15299759109 组老师:18309099312
徐老师:18116834133 吉老师:15026208808
博乐市第九中学教育集团二分校(博乐市第二中学)
刘老师:18099018761 云老师:18099098650
博乐市第九中学教育集团三分校(博乐市汉博中学)
赵老师:18809090330 刘老师:13399092775
五、监督举报电话:
0909-7681536
审核人:李世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