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工作方案》《博乐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博乐市锦绣小学教育集团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通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8月10日
博乐市锦绣小学教育集团各校一年级报名,2024年8月5日—8月10日现场审核资料,请各位家长带好现场审核所需资料及复印件。现场审核时间如下:
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在各校内进行审核,届时请看学校示意图。
二、招生范围:
锦绣小学+第七小学(锦绣小学一分校)+第十中学(原为第二小学,锦绣小学二分校)形成紧密型教育集团。
锦绣小学核心校片区:以锦绣小学学校所在地为中心,东至市区北京路以西,西至西内环路以东(含壹品尚都、丁香家园三期),北至君悦巷以南,南至八一路以北。
锦绣小学一分校片区(第七小学):以市七小学校所在地为中心,北至响根布呼路以南,东至北京路以西,南至君悦巷以北,西至西内环路以东。
锦绣小学二分校片区(第十中学):以市十中(原市二小)学校所在地为中心,东至文化路以西,南至响根布呼路延伸到西内环以西,西至气象局以东,北至北环路沿线以南。
三、报名条件:
1.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6岁3个月(即2018年5月31日以前出生)。
2.第十中学新七年级接收本校小学毕业年级学生。
现场审核资料须知:
1.监护人及学生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含首页、父亲户籍页、母亲户籍页、入学儿童户籍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学生户籍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请携带结婚证(离婚证)和孩子出生证明,用以证明房产所有人与学生的关系。
3.适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明原件、复印件:
第一类有房产证原件的,请携带原件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第二类由于贷款或其他原因未取得房产证原件的,请携带购房合同、契税单、贷款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仅私人购房协议不予报名审核)
4.学生法定监护人名下没有本地房产的租房人员,请携带房产局(含五师房产局)出具的无房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应的租房合同。
5.非本片区户籍人员,需出具监护人居住证明或居住证。
四、招生计划:
核心校(博乐市锦绣小学):暂定招收340人、8个班
一分校(博乐市第七小学):暂定招收200人、5个班
二分校(博乐市第十中学):暂定招收230人、6个班
五、录取原则:
博乐市采取多校划片、一校分配原则招生,根据实际居住地学区登记入学,由集团校根据学位进行分配:
第一批招收:户口在学区内且购房居住人员子女;
第二批招收:学区内购房人员子女;
第三批招收:学区内租房半年以上,且在博乐市、第五师城区内没有房产的人员子女。
注意:学校按批次顺序录取,若已招收满额,则超出学校学位的,由集团校按将统筹安排学生进入集团分校入学就读。
六、结果公示:
报名结束后,将按照均衡分班的原则对学生进行分班,分班名单将在校园内公示。
七、咨询电话:
核心校:吴老师:15309905599 朱老师:18096890822
一分校:刘老师:13519975667 王老师:18099097232
二分校:陈老师:15909092065王老师:13899447171
八、监督举报电话:
纪检办:王老师:18892922299
审核人:李世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