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通过发布选任公告,经个人申请、组织推荐、随机抽选、资格审查等程序,拟定了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现将拟任120名人民陪审员具体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22日。
公示期间,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任人选在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和违纪违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博乐市司法局进行反映,反映问题可以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倡导实名制,提供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须真实。
博乐市司法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认真负责地进行调查核实,对反映属实并影响任职的,取消拟任和候补资格。并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受理单位:博乐市司法局
联系地址:博乐市锦绣路市直综合办公楼2号基层公律办公室
联系电话:0909-2288210
附件:博乐市人民陪审员拟任命名单
审核人:姜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