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安办等四部门联合印发《自治区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新食安办〔2024〕8号)文件要求,从2024年4月起,博乐市食安办、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博乐市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8个月的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
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专项行动投诉举报电话,对食用“瘦肉精”等食用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病死畜禽被“调包”、未按规定开具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以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假冒牛(羊、马、驴等)肉制品等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我们将及时受理、依法处置。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909-2229558
博乐市公安局食药环大队:0909-2239076
博乐市农业农村局:0909-2277087
博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15日
审核人: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