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用到群众身上,现将2024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政策公告如下:
一、补贴项目名称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
二、补贴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
(一)《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管理办法》新政发〔2006〕197号;
(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新财农〔2022〕14号;
(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实名制动态管理办法》(新水规﹝2022﹞4号);
(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监督检查实施细则》(新水规﹝2022﹞5号);
三、补贴主管部门
博乐市水利局。
四、补贴范围及金额
2024年博乐市享受补贴共计327人(1人为项目扶持),发放补贴资金19.62万元(其中:小营盘镇201人(1人为项目扶持)、12.06万元;青得里镇23人、1.38万元;乌图布拉格镇74人、4.44万元;达勒特镇19人、1.14万元;贝林哈日莫墩乡10人、0.6万元)。
五、补贴标准
每人每年补助600元。扶持期限: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因死亡、农转非等原因而减少的移民,当年继续发放后扶资金,次年停发。
六、补贴发放频次
按年一次性发放。
七、补贴发放时限
专项资金到位之日起30日内。
八、发放方式
由博乐市财政局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发放到补贴对象银行卡。
九、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发直补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博乐市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黎 华,联系电话:09092288323
经 办 人:夏尔胡巴·阿布里米提,联系电话:13209091441
2.博乐市水利局
主要负责人:艾布拉,联系电话:15352688881/2234839
经办 人:宋丹丹,联系电话:18309918905/2232231
3.博乐市农商银行
主要负责人:方苗苗,联系电话:15909097666/6286612
经 办 人:马歆,联系电话:16609099066/6286611
4.博乐市小营盘镇
主要负责人:巴德西,联系电话:13399078938/6921785
经 办 人:曾凡强,联系电话:13139778750/6920016
5.博乐市青得里镇
主要负责人:卞浩东,联系电话:13565508756/2267576
经 办 人:古丽努尔,联系电话:18709093858/2260101
6.博乐市乌图布拉格镇
主要负责人:艾斯哈提,联系电话:13999767747/6110524
经 办 人:山 丹,联系电话:13209095031/6110113
7.博乐市达勒特镇
主要负责人:木拉提·巴合提,联系电话:15509091444/7677780
经 办 人:张 妮,联系电话:18999765031/7677880
8.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
主要负责人:道吉娃,联系电话:18799620111/6552815
经 办 人:塔尼亚,联系电话:13199779380/6553991
审核人:庞勇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