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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15 10:00
作者:市应急管理局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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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现将博乐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主体及监管对象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其中长期停产停建矿山、拟建矿山、废弃矿山等三类情形的矿山,在未办理完善安全生产相关许可手续前不得从事生产建设活动,请各监管主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上级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特此公告!
附表:博乐市非煤矿矿山安全监管主体及监管对象名单
博乐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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