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博乐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有关要求,按照法定条件、标准,经过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等程序,54名在博乐市教育局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人员符合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现将有关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5月10日至5月15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博乐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办公室反映,并提供书面材料。联系电话:0909-2285575。

审核人:赵巧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