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有关要求,防范各类交易场所和“伪金交所”违规经营活动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众作出如下风险提示:
一、“伪金交所”未经有权部门依法许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登记、备案、挂牌交易、信息发布、信息服务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为各类发行和销售非标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服务和便利,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博乐市至今未批准任何市外交易场所在博乐市设立分支机构,或通过发展会员机构、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等在博乐市开展相关业务。市外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或者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等,未经批准在博乐市开展任何融资活动,均属于违规经营行为。
三、市内企业应依法合规开展融资,自觉抵制各类非法金融活动,不得借助各类交易场所及“伪金交所”开展违规融资活动。
四、请广大投资者高度警惕相关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选择合法投资渠道,自觉抵制无资质交易平台或机构,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护财产安全。如发现相关线索,请积极向当地处非办或公安机关举报。
州、县(市) |
举报电话 |
举报邮箱 |
博乐市处非办 |
0909-2288294 |
214220073@qq.com |

审核人: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