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鼎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652701MACCKEN11H):
经评估分析,发现你单位在2021年12月01日至2024年01月17日期间履行纳税义务情况及有关涉税事项存在若干涉税疑点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四款规定,自2024年01月22日起需对你(单位)2023年03月01日至2023年08月31日期间的纳税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博乐市税务局
2024年2月22日
审核人:窦晨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