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到期后,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拟继续从事经营的,应当在车辆经营权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原许可机关应当根据《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的出租汽车经营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审核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及交通运输部〔2022〕2号《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对近三年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连续被评为AA级及以上的出租车企业,在申请巡游车经营权延续经营或申请延续网约车经营许可时,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可优先予以批准”的要求,博乐市邦尼有限责任公司经服务质量信誉考核2018年至2022年均达到AAAA级企业称号(自治区考核评定)。该公司于2016年2月,通过公开招投标获得博乐市50辆出租车特许经营权,经营期限8年,于2024年2月4日到期,现公司向博乐市交通运输局申请50辆出租车特许经营权延续经营。根据交通运输部文件要求,交通运输局对博乐市邦尼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考核,博乐市邦尼有限责任公司50辆出租车符合经营权延续经营的相关规定(经营期限8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8日)。
联系电话:0909-2278214
博乐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11日
审核人:朱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