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乐市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8日至4月7日,市党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司法局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6月14日,市党委巡察组向司法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巡察反馈后3个月内,市司法局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强化举措,推动提升整改质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质效
(一)高度重视,把握整改要求
市司法局党组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在整改过程中下真功、出实招、动真格、求实效。
(二)明确责任,细化整改任务
市司法局领导带头,落实责任,成立了由党组领导班子任组长、副组长,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小组,局“一把手”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亲自认领,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先后召开了巡察整改部署会议3次,逐项确定整改落实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形成了全局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正视问题,做到立行立改
主动对接,务实推进,采用动态管理办法,挂账销号,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于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当做一面镜子,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扩大问题查找面,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建章立制,确保整改取得长效。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长效机制,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扩大整改成果。
巡察反馈问题17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17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制度3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㈠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加强理论学习。一是多种形式学,组织开展干部自学以及每周例会集中学习形式,加大对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学习,党员上交个人学习心得21篇。二是每季度开展知识测试,将个人测试成绩与季度评定的“四个合格”党员、“红黑榜”标准进行挂钩,增强学习实效性。三是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活动,中层以上干部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具体内涵、历史地位、重大意义等方面开展充分交流讨论。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一是“以卷督案”提高办案水平,加大推行说理式执法。6月底前完成对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做到执法案件评查全覆盖。二是组织举办一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及自治区执法人员测试,注重考训结合,不断提升执法队伍法律知识素养,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是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标准实施。制定出台《博乐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四是扎实做好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出台《博乐市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和目标要求,检视问题。
3.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一是提高律师参与基层依法治理,积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做到矛盾不出村队(社区)和乡镇(街道),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办事;二是组织各基层司法所发挥好管理枢纽作用,主动联系律师对村(居)委会日常法治工作的服务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采取有效措施;三是加强对村(居)法律顾问的工作的日常调研指导工作,全面促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良性发展。四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细化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和考核细则,明确法律顾问聘任条件、责任清单、履职评价等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五是每年10月向上级上报法律顾问开展和发挥作用情况报告。
4.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一是完善“八五”普法责任清单,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清单。二是每半年开展一次全市巡查,对执法单位的普法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三是将“法治博乐”微信公众号关注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考核内容定期检查考核。四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企业普法和法律援助工作。五是对“法宣在线”学习情况实行半年一通报,提醒全市各单位积极主动学习,对本单位4名未通过考核干部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约谈,把法宣在线学习考核纳入年底干部综合考核,实行一月一提醒制度,坚决杜绝“灯下黑”现象再次发生。
5.认真履行依法治市办职责。一是制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责任分解表,印发《博乐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博市党办发[2023]11号),建立日动态周汇报月总结长效机制制度,召开全市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推进会与调度会5次。二是按照《关于印发<博乐市党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工作细则>的通知要求》(博市依委办发[2022]5号)要求,切实发挥四个协调小组职能作用,保障四个协调小组规范运转,组织召开了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定期听取四个协调小组汇报,建立相应职责清单,督促四个协调小组报送相关工作任务。三是认真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博乐市已被自治区、中央纳入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入围县市。
6.推进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工作。一是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博市党办发〔2023〕6)文件精神,配齐配强11个司法所工作人员。二是建立轮岗机制,畅通司法行政人员晋升渠道,确保基层干部安心工作、干事创业。三是投入58万元,分别对达镇、乌镇、贝乡、阿场和克办等五个司法所进行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确保符合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
7.常态化对司法所进行业务检查指导。一是每月对乡镇街道司法所进行业务培训,局领导及各科室对司法所进行包联。二是及时与电信公司沟通,加强社矫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正常,形成常态化检查机制,对社矫人员电子定位系统进行常态化抽查。三是联合“公检法”单位共同对11个乡镇(街道)司法所“两类人员”档案进行全面的检查指导,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立查立改,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三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社矫对象外出请假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建立常态化联合检查指导、问责机制。
8.认真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一是按照保密工作规范要求做好保密工作档案的规整。二是利用周例会加强干部的保密意识教育,增强干部保密责任担当。三是不定期对干部使用的电脑进行保密检查。四是开展保密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保密工作能力,加强保密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五是把保密教育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保密法律法规,加强对重点涉密人员上岗在岗离岗保密教育,认真履行离岗前保密职责。六是定期分类清理涉密文件,及时向上级部门清退。
㈡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9. 强化监督执纪有效落实。一是坚持节假日前内部监督不打烊,以上门走访、谈心谈话、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等形式,引导干部家属以德立家,当好“廉参谋”、“廉内助”;二是严格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杜绝谈话人与记录人为一人的情况发生,每次至少安排两人与其谈话并记录,今年开展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9人;三是及时梳理全局各科室风险点,主动上报至第六纪检监察组,在遇重大事项时邀请第六纪检监察组参与指导。
10.强化工作作风建设。一是加强公文写作水平,认真按照党办、政办公文格式及要求开展公文撰写上报工作,并严格按照“三审三校”要求对公文进行审验;二是加强干部考勤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将考请情况与每季度评定“四个合格”党员、“红黑榜”进行挂钩;三是完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学习考勤,对临时请假未参与学习的干部及时送学。
11.及时兑现人民调解员补助资金,保障群众利益不受损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博乐市现有的11个乡镇场街道司法所,每月及时审核基层人民调解员调解的案件,并录入平台,上报上一级机关博乐市司法局,司法局按月复核,每一个季度发放一次调解案件费用。及时督促各乡镇街道按时审核上报人民调解案件和兑现补助费用。
㈢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12.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一是配优配强党建专干,安排一名正式党员干部负责党建工作,确保党建工作连续性。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会议记录,做好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及时对检查结果进行局内通报。三是狠抓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执行党员请销假制度;局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针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进行警示教育。
13.全面从严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一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列入党支部学习计划,每月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并撰写心得体会;二是认真开展支部组织生活会,在组织生活会前审核批评意见,杜绝以工作建议代替相互批评;三是认真开展问题整改和承诺公示,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要求,对查摆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制定相应整改措施、整改承诺并及时公示;四是按时规范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由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审核把关。
14.严格执行议事决策机制。一是建立局务会议制度,同时严格落实党组会议、党支部支委会、党员大会、局务会议及干部大会制度;每周一由局长主持召开,各科室主任汇报每周工作开展情况,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二是进一步规范局机关议事程序,提高会议效率,完善决策机制。三是党组会在讨论重大财务支出时,由提出人逐项做出说明,党组成员逐项进行酝酿讨论并逐项做出表决,党组书记根据党组成员多数人的意见,提出处理意见并由会议做出决议。
㈣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5.强化巡察整改落实见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博乐市11个乡镇街道司法所上化到博乐市司法局,人财物由博乐市司法局统一管理,2022年招录司法所人员5名,2023年招录司法专项编制4名,加强司法所人员力量。2024年将继续招录司法专项编制人员。
三、深入开展第二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教育,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博乐市司法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坚持不懈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继续将巡察整改工作列入全局重点工作内容,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加强跟踪监督,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加强履行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强化规范从严管理意识,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廉政教育,深化廉政风险防范管理。
(三)建立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对工作中发现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形成用制度管人、流程管事、规范管财、清单管物、监督管权的长效机制。
(四)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敢于担当、解决问题,旗帜鲜明的坚持党的领导,将巡察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成为一种行动“自觉”,全力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履职尽责,为我市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909-2317379(博乐市党委巡察办)、0909-2288196(博乐市司法局);邮政信箱833400;通信地址:博乐市锦绣路综合办公大楼2号楼;电子邮箱1213801824@qq.com。
博乐市司法局党组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