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乐市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2日至4月27日,市党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党委编办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6月16日,市党委巡察组向市党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巡察反馈后3个月内,市党委编办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强化举措,推动提升整改质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质效
(一)高度重视,担当作为。市党委编办领导班子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勇于担当,以干部的新状态适应发展的新常态,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二)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市党委编办领导带头,落实责任。“一把手”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亲自认领,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快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逐项确定整改落实措施,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汇总等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三)正视问题,立行立改。全体人员参与,采用动态管理办法,挂帐消号,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于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当作一面镜子,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扩大问题查找面,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建章立制,确保整改取得长效。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长效机制,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扩大整改成果。
巡察反馈问题19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18个、正在整改1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制度9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实效,抓细抓实整改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履行职能职责。
1.加强理论学习,确保思想统一。一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制订集中学习计划,坚持每周三集中学习40余次,参加学习的干部240余人次,撰写心得体会20余篇,读书笔记10余本,提高干部理论知识水平。二是全体干部10人结合学习强国、法宣在线平台加强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10名干部均达到法宣在线学习100课时标准。组织全体干部法宣在线测试4次,均合格。三是组织干部开展研讨5次,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潜心自主学。
2.常抓党史学习,持续巩固提高。一是对党史学习教育整改方案明确相关负责人。二是高度重视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工作。年初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相互提出批评意见,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查摆出的5个方面10个问题,均已整改完毕,并将持续巩固,不断深化。
3.强化教育培训,提升队伍素质。一是组织开展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类培训。今年秋季在市党校对秋季主体副科级干部专班、年轻干部班共48名学员进行《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内容培训,提高我市队伍素质。二是提高干部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结合市党委编办每周三集中学习日,分四次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干部学习中央编办工信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网上名称管理暂行办法》《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相关内容,掌握市政务域名和公益域名管理的职责。
(二)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防范廉政风险。
1.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履行主体责任。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召开5次全体会议,专门讨论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专门听取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及“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汇报2次。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强化廉政教育,开展第25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四是组织理论学习,做好对廉政风险点的防范,提高干部廉政意识,传达学习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相关文件精神。五是利用节假日节点提醒干部廉洁过节,开展2次廉政谈话活动,严格管理干部职工。
2.持之以恒抓干部作风,推动工作有序开展。一是组织干部学习《博州党委公文版式说明》相关内容,加强干部自身的责任意识。二是日常处理公文发文等流程时,分管严把审核关。2023年市党委编办发文23份,由分管审核把关并监督办公室按规定签发公文。三是文秘人员常规出文件时,字斟句酌,反复推敲,发现差错和不规范之处,应立即纠正。四是对于前期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重新校对核稿,严格把关。
3.规范内控管理机制,促进健康发展。一是今年召开两次干部大会,讨论相关制度在落实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进行修订和完善。二是结合单位实际,对市党委编办不规范的制度认真修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增强纪律观念。
4.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使用规范。组织干部认真学习《自治州“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为民办实事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精神,坚持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到支出规范、合理、高效。
5.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不流失。一是加强资产管理,制定市党委编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二是开展“访惠聚”购置固定资产账实核对,做到账实相符。三是今年8月将2020年至2022年三年为民办实事购置的供居民使用的固定资产及时录入固定资产平台。四是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已与长江路社区做好了固定资产处置移交手续。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提升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的能力。
1.规范议事决策流程,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一是认真学习财务制度,在财务支付前逐项讨论。财务支付在审核和审批的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紧密相连不可分割,共同构成了一个责任链,做好责任划分和落实工作,确实保证财务支付审核审批工作有效展开。二是学习并落实“末位表态”制度,对于发生的重大事项、经费支出、干部任免等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由分管领导或干部充分发表意见后提出方案,主要领导根据大家的意见最后表态,并做好记录。
2.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丰富党员组织活动。一是制定“三会一课”制度,按照要求认真严格落实。扎实开展主题党日、党员大会、党课等学习教育,全面提升党员干部职工理论素养。二是按照自治区“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活动要求,制定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计划,丰富活动内容,指定专人具体抓落实。党支部事先有准备、有安排,做到重点突出,确保活动有效开展。截至目前,开展党内活动20余次。
3.注重提升活动质量,多种形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一是严格落实每月一次主题党日活动计划,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让党员在参与活动中更加深入地学习党的知识,反思党的历史、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二是结合“访惠聚”所驻社区、文明城市创建等多渠道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今年与社区共同开展趣味运动会、端午节“巧手包粽子,爱心满社区”主题党日等活动,讲廉政党课一次,理论学习一次,参观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一次,参观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展览馆一次。
4.抓日常严经常,开展组织生活会。一是认真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审核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二是组织党员结合各自分管的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红红脸出出汗。对开展的组织生活会中可能出现不规范情况,及时指出错误所在,经研究后及时纠正,真正做到有错必改,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相关制度。
5.严格落实换届流程,加强流程把关。一是深刻认识党支部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掌握换届选举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程序。二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2023年9月25日严格按程序完成新一任党支部书记改选工作。
6.严格发展党员流程,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发展党员程序,不断优化党员结构,保证党员队伍质量。二是党建干事加强党务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党支部书记及时与两名写入党申请书的干部进行谈话。两名同志积极向组织靠拢,分别撰写了三个季度的思想汇报。今年10月初将一名入党申请人纳入积极分子人选,报请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四)把握政治方向,抓好业务提升,扎实推进巡视、巡察整改工作。
正确把握政治与业务关系,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一是按照市党委巡察办要求按期召开市党委编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健全考勤、值班制度,结合单位实际,重新修改,做到用制度管人。坚持抓细抓常,进一步提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纪律意识。
三、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市党委编办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于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当作一面镜子,扩大问题查找面,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深刻反思,主动认领,勇于担责,坚持标本兼治,按照制定的方案、措施持续抓好整改。
(二)建章立制,确保整改取得长效。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长效机制,堵塞漏洞,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扩大整改成果。
(三)巩固整改成果,促进工作发展。扎实推进后续整改,认真对照反馈意见,严格坚持整改目标不改变,不打折、不减力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健全制度,加大干部培训力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议事程序,落实“末位表态”制度,加强干部管理,使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推进工作良性循环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博乐市党委机构编制办公室0909-2277030,博乐市党委巡察办0909-2317379;邮政信箱:博乐市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通信地址:博乐市南城区前进路党政综合楼1号楼;邮箱编码:833400;电子邮箱:276942842qq@.com
中共博乐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24日
审核人:马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