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博乐市五台精细化工产业园区总体规划
规划地点:博乐五台工业园
规划范围:本次精细化工产业园区范围为:博乐市五台精细化工产业园区规划用地范围北至纬一路,南至纬三路,东至经一路,西至经三路,面积200.09公顷。
综合定位博乐五台工业园精细化工产业园区为:以精细化工、石灰石化工产业为主导的化工产业园区。重点做优做强涂料化工产业和石灰石综合化工产业。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近期规划为2023-2025年,远期规划为2026-2035年。
二、规划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博乐五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博乐五台工业园区
联系人:李晓龙
联系电话:0909-2220692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559号
联系人:常晓龙
联系电话:0991-798754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审核人: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