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网站地图

政务服务登录

政务服务注册

网站无障碍

进入适老版

进入关怀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动态>通知公告>正文

时间:2023-09-28 19:13

作者:蒙根其其格

来源: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办理营业执照前置审批、后置审批需了解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分为“一般经营许可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两类:前者办理了营业执照直接就可以经营;后者还需要凭审批文件才能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分为“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两种。

---前置许可经营项目---

企业经营范围中属于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凭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不能直接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后置许可经营项目---

企业经营范围中属于后置许可经营项目的,依法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后置许可经营项目的经营活动。可以先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照,再根据经营事项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许可。

前置审批事项目录

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2021年)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设定依据

1

证券公司设立审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

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发

国家烟草专卖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3

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核发

国家烟草专卖局或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4

营利性民办学校

(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许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5

金融控股公司设立审批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国发〔2020〕12号)

《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6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7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核发

省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8

民用枪支(弹药)制造、配售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9

制造、销售弩或营业性射击场开设弩射项目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弩管理的通知》(公治〔1999〕1646号)

10

保安服务许可证核发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11

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审批

中国人民银行

《征信业管理条例》

12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审批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意见》(广发外字〔2002〕254号)

13

设立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审批

国家新闻出版署

《出版管理条例》

14

设立出版单位审批

国家新闻出版署

《出版管理条例》

15

境外出版机构在境内设立办事机构审批

国家新闻出版署

国务院新闻办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16

境外电影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审批

国家电影局

国务院新闻办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17

境外广播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审批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务院新闻办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18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9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港口行政管理

部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省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21

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22

外国银行代表处设立审批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23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24

非银行金融机构(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

25

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48号)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3号)

26

外国证券类机构设立驻华代表机构核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国发〔1980〕272号)

27

设立期货专门结算机构审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7号)

28

设立期货交易场所审批

国务院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7号)

29

证券交易所设立审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设立审批

国务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30

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设立审批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31

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

32

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审批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33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

国家邮政局或省级邮政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34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

省、市、县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5

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审批

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省级人民政府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

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2021年)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设定依据

1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

省级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

保安服务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3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

省、市、县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4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变更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直销管理条例》

5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6

个人征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合并或者分立、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出资额审批

中国人民银行

《征信业管理条例》

7

出版单位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业务范围、资本结构,合并或者分立,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国家新闻出版署

《出版管理条例》

8

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资本结构、主办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合并或者分立,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国家新闻出版署

《出版管理条例》

9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10

非银行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1

外资银行变更注册资本或者营运资金、变更机构名称、营业场所或者办公场所、调整业务范围、变更股东或者调整股东持股比例、修改章程以及终结审批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12

外国银行代表处变更及终止审批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13

融资担保公司变更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48号)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14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解散审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5

证券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变更主要股东或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合并、分立、停业、解散、破产审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16

证券金融公司解散审批

国务院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17

期货公司境内及境外期货经纪业务、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许可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

机构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18

期货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破产、变更业务范围、变更注册资本且调整股权结构、新增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审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

机构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19

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名称变更核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国发〔1980〕272号)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

20

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审批

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省级人民政府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

21

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审批

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

《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

22

保险公司变更名称、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撤销分支机构、公司分立或者合并、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变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保险公司终止(解散、破产)审批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3

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4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终止(解散、破产和分支机构撤销)审批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5

保险集团公司及保险控股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6

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国发〔1980〕272号)

27

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分立、合并、撤销的审批

国家烟草专卖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28

营利性民办学校(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分立,合并,终止(根据人社部意见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9

金融控股公司变更名称、住所、注册资本、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修改公司章程,投资控股其他金融机构,增加或者减少对所控股金融机构的出资或者持股比例导致控制权变更或者丧失,分立、合并、解散或者破产审批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国发〔2020〕12号)

《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注:以上前置审批事项,涉及企业登记事项的,凭审批文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

 

后置审批事项目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主体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2020年)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依据

1

电力业务许可证

省级人民政府电力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主席令第60号)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令196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09号)

2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3

保安培训许可证核发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4

公章(机构)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新政发〔2013〕82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5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部门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新政发〔2013〕82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6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2005年第8号)

《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新政发〔2013〕82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7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新政发〔2013〕82号)

8

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9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地(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10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11

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主席令第24号)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8号)

12

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

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13

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事部、工商总局令第1号,2019年12月31日第四次修订)

《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新政发〔2013〕82号)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

14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

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

《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0号)

15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测绘资质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16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

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城乡规划法》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17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环保总局第27号令)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18

拆船厂设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19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许可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13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20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21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83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22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

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23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

地州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48号)

24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

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93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07年6月26日建设部令第160号)

25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

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筑法》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6年12月11日建设部令第158号)

26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

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筑法》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5年1月2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

27

国内水路运输、水路运输业务经营审批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28

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核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29

国际道路旅客运输许可

省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

30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

31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32

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核发

设区的市级和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33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核发

设区的市级和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34

省际、市际、毗邻县行政区域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省际、市际(除毗邻县行政区域间外)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由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毗邻县行政区域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由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

35

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丙级资质许可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36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疆内跨地州市(地)超限(超重)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审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37

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核发、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38

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

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39

种畜禽、蜂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40

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

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41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兽药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42

从事动物诊疗机构设立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3

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审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4

畜禽定点屠宰证书核发

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

45

设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46

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核发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47

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培训班)资格认定

州、市(地)级人民政府农牧业机械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1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新政发〔2013〕72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48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 2016年 第5号)

49

农药生产许可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7号)

《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 2017年 第4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50

农药经营许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农药管理条例》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 2017年 第5号)

51

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核发

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52

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核发

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53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

省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54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55

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地州市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

《自治区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9〕113号)

56

拍卖企业设立许可

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

57

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2005年第8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32号)

58

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59

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60

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61

设立内资文艺表演团体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62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63

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地方控股合资演出团体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新增协议九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64

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65

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66

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67

设立内资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68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新政发〔2013〕82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69

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新增协议九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70

游戏游艺设备内容审核

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国发〔2014〕65号)

《文化部关于允许内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的通知》(文市函〔2015〕576号)

71

涉外及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72

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56号)

73

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74

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许可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75

文物商店设立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

76

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

省级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第550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77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

省级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第550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78

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

边境游地区省级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办法》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79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不含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卫生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国 务 院 关 于 取 消 和 调 整 一 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80

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关于印发〈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医发〔2000〕233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81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82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消毒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7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83

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

84

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

85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86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传染病防治法》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关于国务院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87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

省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88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省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关于国务院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89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省级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90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省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

《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国发〔2019〕19号)

91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92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93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省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94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省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95

食品生产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96

食品经营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

97

印刷业经营者兼营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批

设区的市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98

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

设区的市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99

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省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5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100

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省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5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101

音像制作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省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5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102

音像复制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省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5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103

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许可

省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出版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104

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许可

县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出版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105

电影发行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省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主席令第54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106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县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主席令第54号)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

107

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印刷企业和外商独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审批

省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32号)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108

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

省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印刷业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32号)

109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110

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批

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111

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112

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113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9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114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县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115

自治区特殊体育经营项目行政许可(20项)

县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发展条例》

116

举办海拔3500米以上7000米以下攀登山峰活动

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国内登山管理办法》

117

烟花爆竹批发许可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118

烟花爆竹零售许可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119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

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2019年第1号)

《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

120

药品生产(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许可

省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360号,2019年3月18日第二次修订)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

121

药品经营(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许可

省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360号,2019年3月18日第二次修订)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122

药品经营(零售门店)许可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360号,2019年3月18日第二次修订)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123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省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124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125

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许可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

126

特殊药品(含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反兴奋剂条例》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

127

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128

化妆品生产许可

省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 第265号)

129

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2号)

130

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

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

《涉外调查管理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7号)

131

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

《涉外调查管理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7号)

132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4〕17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133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134

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

省级邮政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135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设立、合并、分立、停业、迁移或者主要登记事项变更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审批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国务院令第88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136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137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

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2008年11月3日水利部令第36号)

138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139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140

商业非运输运营人、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合格证核发

民航地区管理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141

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认定

民航局民航地区管理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142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审定

民航局民航地区管理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143

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认定

民航局民航地区管理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144

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人批准(PMA)

民航地区管理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145

民用航空器零部件适航批准

民航地区管理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146

民用航空油料企业安全运营许可

民航地区管理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147

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许可

民航地区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32号)

148

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

民航地区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149

航空营运人运输危险品资格批准

民航地区管理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150

民用机场使用许可

民航局、民航地区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151

中外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证核发

民航地区管理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152

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审批

民航地区管理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153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地(州、市)气象主管机构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令第371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新政发〔2013〕72号)

154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地(州、市)气象主管机构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371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自治区气象局《关于优化调整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等三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气发〔2020〕113号)

155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地(州、市)气象主管机构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2017年修订)

自治区气象局《关于优化调整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等三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气发〔2020〕113号)

156

除大气本底站、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以外的气象台站迁建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

《气象台站迁建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0号)

157

除电力、通信以外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2017年修订)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158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

地(州、市)气象主管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23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自治区气象局《关于优化调整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等三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气发〔2020〕113号)

159

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60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

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161

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162

境内机构外债、对外或有负债、外债转贷款审批、登记及履约核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外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第28号)

163

金融机构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

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164

外币现钞提取、调运和携带出境审核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165

进口单位进口付汇核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166

外汇账户(含边贸人民币结算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撤销以及账户允许保留限额核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167

出口单位出口收汇核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168

保险、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市场准入、退出审批

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169

银行、农村信用社、兑换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等结汇、售汇业务市场准入、退出审批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170

跨境从事有价证券、衍生产品发行、交易外汇登记

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171

境内机构(不含商业银行)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审批与登记

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172

资本项目外汇资金结汇核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173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乙级以下资质认定

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174

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乙级以下资质认定

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审核人:李新鹏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精河县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第五师双河市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博乐市文明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9005285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010006

    新公网安备 652701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