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配合做好博乐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进一步了解公众对博乐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满意度和参与度,更好地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提供基础研究数据,促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市创建工作要求,博乐市统计局于2022年6月至7月,通过随机抽样调查方式,在博乐市人口较集中的住宅小区、公共场所等区域组织开展了博乐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满意度和参与度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采取调查员入社区、入单位组织在线问卷调查为主。调查主要集中在顾里木图街道的白马社区、北郊社区、爱博社区;青得里街道的和平社区、团结社区、光明社区;南城区街道的南城社区、滨河社区等人员较为集中的街道和社区进行,共调查2400余人。
二、调查内容
主要围绕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知晓度,对博乐市的生态文明建设现状评价,对当地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是否满意等九个方面展开调查,了解调查对象的主观评价和对本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基本情况
调查对象为县内常住人口16-70岁的社区居民、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五类群体,样本总量2450人。
(一)按性别划分:男性1023人,占41.76%;女性1427人,占58.24%。
(二)按年龄段划分:16-20岁25人,占1.02%;20-40岁893人,占36.45%;40-60岁1410人,占57.55%;60岁以上122人,占4.98%。
(三)按职业身份划分:党政机关人员469人,占18.73%;企事业单位人员875人,占35.71%;个体或自由职业327人,占13.35%;学生37人,占1.51%;农民239人,占9.76%;其他人员513人,占20.94%。
四、总体评价
调查数据显示:调查对象对博乐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满意度为98.45%;参加生态文明相关活动的参与度为90.53%。(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博乐市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满意度和参与度调查结果表
调查内容 |
选项 |
人数 |
比例 |
您是否知晓博乐市正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
是 |
2412 |
98.45% |
否 |
38 |
1.55% |
您是否参与过博乐生态环境建设相关活动? |
是 |
2218 |
90.53% |
否 |
232 |
9.47% |
您是否愿意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
是 |
2411 |
98.41% |
否 |
39 |
1.59%
|
您是否经常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
是 |
2138 |
87.27% |
否 |
312 |
12.73% |
你是否优先考虑购买节能节水等环保产品? |
是 |
2391 |
97.59% |
否 |
59 |
2.41% |
您是否参与过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活动? |
是 |
2203 |
89.92% |
否 |
247 |
10.08% |
您是否会对遇到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举报投诉? |
是 |
1913 |
78.08% |
否 |
537 |
21.92% |
您对博乐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现状是否满意 |
非常满意 |
1898 |
77.47% |
比较满意 |
484 |
19.76% |
不太满意 |
49 |
2% |
非常不满意 |
19 |
0.78% |
您对博乐市的空气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
非常满意 |
1933 |
78.9% |
比较满意 |
486 |
19.84% |
不太满意 |
23 |
0.94% |
非常不满意 |
8 |
0.33% |
您对博乐市的水环境(河流、湖泊和饮用水水质等)状况是否满意? |
非常满意 |
1744 |
71.18% |
比较满意 |
620 |
25.31% |
不太满意 |
76 |
3.1% |
非常不满意 |
10 |
0.41% |
您对博乐市噪声控制(工业噪声、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生活噪声)效果是否满意? |
非常满意 |
1560 |
63.67% |
比较满意 |
691 |
28.2% |
不太满意 |
148 |
6.04% |
非常不满意 |
51 |
2.08% |
您对博乐市的环境污染(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整治成效是否满意? |
非常满意 |
1704 |
69.55% |
比较满意 |
672 |
27.43% |
不太满意 |
62 |
2.53% |
非常不满意 |
12 |
0.49% |
您对博乐市委、市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所做的努力是否满意? |
非常满意 |
1876 |
76.57% |
比较满意 |
525 |
21.43% |
不太满意 |
31 |
1.27% |
非常不满意 |
18 |
0.73% |
五、问题和建议
本次调查,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参与度和满意度总体较好,后续需要充分调动广大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到环境治理、生态建设中来,切实把居民举报的各类破坏环境、污染环境事件监督解决到位,形成建设共同参与、成果共同分享的良好局面。
审核人:陈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