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网站地图

政务服务登录

政务服务注册

网站无障碍

进入适老版

进入关怀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动态>通知公告>正文

时间:2023-06-02 22:43

作者:高娅

来源:博乐市财政局

点击量:

博乐市关于打击整治“解债类”非法集资的通告

近年来,一些非法机构、平台打着“解债”“平债”等名义,以化解债务纠纷为由,通过收取咨询费、服务费、保证金等方式吸收资金,损害债权人、债务人财产权益,且存在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风险隐患。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遏制非法集资增量风险,按照处置非法集资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安部经侦大队联合打击整治“解债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安排部署,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要求,博乐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博乐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自2023年4月至7月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整治“解债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何为“解债类”非法集资?

“解债类”非法集资是指不法分子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从事所谓“债事服务”“债务化解”“解债咨询”等以“解债”为名的非法业务,以向客户提供债权债务抵消、托管、整合、化解、实物兑换等服务为名,承诺将“客户”手中的债权债务转化为现金流并返还收益,诱导“客户”缴纳咨询费、保证金,甚至“投资入股”。实际上,此类机构并不审查债权债务关系的真实性,也不采取任何解债措施,无任何可营利性经营性业务,无法产生利润,本质上是以解债之名行集资之实。

二、“解债类”非法集资有哪些主要手段?

一是“画饼”。紧扣债事当事人减损或赚息心理,宣称在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搭建中间服务平台,可分期实现债权或代偿债务。

二是“利诱”。谎称在缴纳一定的咨询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后,即可获得全额甚至明显高于债权的现金或实物回报。

三是“造势”。以“提供等额资产保障”为噱头,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虚假宣传;有些在各地发展加盟商,宣传加盟商缴纳加盟费后,可以对上级公司业务进行债权投资,获取投资收益;有的甚至仿冒金融机构设立线上网站、手机App、微信小程序,以误导公众,快速扩张。

三、如何防范“解债类”非法集资?

博乐市处非办、市公安局提醒广大债权人、债务人应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方式来解决债权债务纠纷,不受所谓的“解债”机构蛊惑,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向所谓的解债机构缴纳服务费或保证金,防止二次受损。

四、发现“解债类”非法集资怎样投诉举报?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举报解债类非法集资,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博乐市处非办、公安局经侦大队现向社会公开举报方式,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打击整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如您发现身边有非法集资活动线索,可通过以下途径反映举报:

1.举报电话:博乐市处非办:0909-2288294,博乐市公安局经侦大队:0909-2239076。

2.扫描下方二维码,选择“新疆非法集资举报平台”,根据提示填写举报内容;

审核人:徐春海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精河县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第五师双河市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博乐市文明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9005285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010006

    新公网安备 652701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