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城乡居民朋友:
博乐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集中缴费期将于2023年1月31日结束,错过集中参保时间,将无法正常享受2023年看病购药医保报销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采取“政府出大头、个人出小头”方式筹集医保基金,四级财政补贴673.4元,个人缴纳400元。
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错过集中缴费期,于2023年2月1日以后缴费的,参保缴费后待遇享受期自参保缴费次月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新生儿除外)。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保障制度。新冠疫情防控三年来,医疗保险为全民构筑起了一道群体免疫的安全屏障,第一时间将新冠肺炎患者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支付了全民疫苗及接种费用,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有效降低了新冠病毒肺炎的重症率、致死率。
当前,我市已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但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播速度快、隐匿性强,社会面传播风险依然存在。每个人年龄结构、健康状况、基础疾病各异,感染新冠病毒后出现的症状也因人而异,免不了要进行对症治疗,花费不等的医药费用。要看病就要用医保,科学应对新冠疫情,医保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医保报销范围逐年扩大,报销比例不断提高,报销方式更加便捷。生活中,未及时参保的居民,在突发疾病住院时,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将给家庭造成很大经济负担,带来因病返贫致贫的风险。十年医保不抵一次住院报销!
广大居民朋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集中缴费期仅剩13天了。我们倡议,请您积极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增添一份保障!
博乐市医疗保障局咨询电话:0909-2221027、2281285。
博乐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8日
审核人:胡世强